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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组织召开2021年学生社团评审工作会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1-10-15 [来源]: [浏览次数]:

   按照《中共教育部党组、共青团中央关于印发<高校学生社团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教党〔2020〕13号)和《中共云南艺术学院党委关于印发<云南艺术学院学生社团建设管理实施细则>》(云艺党〔2020〕45号)的有关要求,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重要论述和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切实加强我校学生社团建设管理,充分发挥学生社团育人功能,支持学生社团健康有序发展,我校于2021年10月15日上午在行政楼312会议室组织召开云南艺术学院2021年学生社团评审工作会,评审工作会由我校党委副书记李从熙老师主持。

    校党委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校党委组织部、宣传部、学生工作部、校团委、人事处、财务处、教务处、研究生部、基建后勤处、保卫处、马克思主义学院、体育教研部等部门负责人参加评审工作会。

    校团委副书记赵颖老师导读《云南艺术学院学生社团建设管理实施细则》以及《云南艺术学院学生社团成立、年审与注册、注销制度(试行)》等五项制度办法,并向云南艺术学院学生社团建设管理评议委员会作关于学生社团建设管理自查情况的报告。

  会上,校党委副书记李从熙老师指出,要有意识的、主动的丰富我校学生社团类型,并积极有效引导新成立社团依托现有学生社团规范有序开展相关活动。同时强调,要把“党政+艺术”、“思政+艺术”贯穿、融入我校学生社团建设管理全过程,要把学生社团作为开展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抓手,切实强化学生社团育人功能。

     最后,校党委副书记杨国良老师对我校学生社团建设管理表示充分肯定,并针对《学生社团建设管理自查情况报告》中提出的问题作出相应指示。


共青团云南艺术学院委员会

2021年10月15日